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1179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1179条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 法律分析:伤者康复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,再根据鉴定结果以及赔偿项目计算赔偿数额。
上一篇: 交通诉讼与和解的区别
下一篇: 议论离婚时约定债务由1方承担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——枣庄交通事故律师
|